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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提出,依法惩治网络诽谤、网络侮辱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、线下滋扰、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。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,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,重点打击网络暴力恶意发起者、组织者、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,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随着互联网与社会生产、人民生活的日益融合与广泛应用,网络不仅极大地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,也成了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。但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。一段时间以来,在互联网浪潮的裹挟之下,网络暴力现象时有发生,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,网络暴力既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害,也极大破坏了网络秩序,影响了公众的安全感。坚决遏制和防范网络暴力的发生,成为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,也事关互联网的健康发展。
表达有边界,流量有底线。从现实来看,网络具有隐匿性和虚拟性,但网络空间绝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言论自由也必须依法依规,做到谨言慎行。面对“网络暴力几时休”这个命题,需要我们不断建立健全政策法规,以更加强有力的举措依法严惩各类网络暴力行为。近些年来,我国针对网络暴力不断筑牢法律的“防护墙”、制度的“铁笼子”。无论是我国刑法、民法典,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、网络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,均对遏制网络暴力作出明确界定、相关规定和惩处举措,为遏制防范网络暴力筑牢了扎实的法律根基。此次出台的《征求意见稿》,是严惩网络暴力迈出的又一关键性步伐,其中对在信息网络上制造、散布谣言,采取肆意谩骂、恶毒攻击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等行为打出了一套针对性、操作性都极强的法治“组合拳”,必将让网络暴力无所遁形。
当然,治理网络暴力不可能一蹴而就,还需要社会、网民各方共同发力。作为网民,必须做抵制网络暴力的“主角”,不断提升网络素养,涵养网络道德,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不被流量“热度”带偏理智判断,始终做到依法上网、文明上网,对任何危害网络生态的行为特别是网络暴力都要坚决说“不”,共同营造天清气朗的网络空间。
捍卫公序良俗、守护公民权利,是遏制防止网络暴力的目的所在。我们坚信,只要不断健全法律制度,完善运行规则,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,就一定能让正能量充沛、主旋律高昂。(何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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